启明中学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发表时间:2019-07-01 07:40 新沂市启明中学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精神,进一步调动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执行力,特制定《新沂市启明中学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 按照因事设岗、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学校设置以下中层干部岗位: 1.中层正职:德育一人、教务一人、团委一人、总务一人、党建一人、工会一人、办公室一人。 2.中层两副:德育一人、教务一人。 二、报名及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3.在岗,本科及以上学历。 4.竞聘中层正职人员须有下列经历之一: (1)有中层其他岗位职任职经历; (2)担任中层副职满两年; (3)有连续三年年级组长或连续五年班主任任职经历的中级职称以上教师。 5.竞聘中层副职人员须有下列经历之一: (1)有中层其他岗位副职以上任职经历; (2) 有相关处室工作经历; (3) 经组织推荐的候选干部; (4) 在我校工作满两年。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三、竞聘原则 个人自愿,群众公认,公平竞争,组织考核,择优聘用。 四、竞聘程序 1.制定方案 拟定详细竞岗实施方案,明确竞聘岗位、岗位职数、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2.宣传发动 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办公群发布。 3.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每年8月10日到校长室 填写报名申请表, 8月16日竞聘演说。 4.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申报情况对照岗位竞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争上岗人选。 5.竞聘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 ⑴岗位业绩考核。个人近三年主要从事工作岗位业绩考核成绩按30%计入总分; ⑵竞聘演说。竞聘人员现场演说,演说成绩按40%计入总分; ⑶组织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分,领导小组评分按30%计入总分。 中层正职落聘人员自动进入中层副职竞聘考核。 6.公示公告 校党支部拟任的中层干部人选予以公示。 7.决定任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中层干部拟任人选由校长聘任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管理办法 1.职责 一经聘用,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接受群众监督和教代会代表考核。岗位职责要求和年度工作目标另行制定完善。 2.待遇 一经聘用的中层干部,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本次竞聘未能担任中层干部者,不再享受干部相关待遇。 3.管理 ⑴中层干部每年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做述职报告,接受教代会代表考核。 ⑵中层干部履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应及时予以解聘: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②出现重大工作失误;③违法违纪;④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⑤因事因病缺岗两个月以上的适当调整岗位,缺岗半年以上的予以解聘。 ⑶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任职期满聘期结束。连续任职须重新竞岗,连续担任同一岗位职务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 ⑷工会和共青团干部的选拔任用按照有关章程和选举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本年度9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规定凡与本方案不符的一律作废。方案未尽事宜由校党支部另行补充说明,方案解释权归校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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