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中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发表时间:2020-09-01 07:42 新沂市启明中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我校在职人员。 配奖金总额的8%,即Y×8%。 三、有关说明 无下列行为者得此项奖励: 1.发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等,并对教师形象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2.发生教育教学事故,造成较大影响,负有直接责任的。 3.其它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对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及其它教学工作的,故意挑弄是非,影响团结的。 6.向学生宣传宗教,散布反动言论或传播有损学生身心健康、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 7.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8.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交相索要钱物的。 9.工作时间打牌、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 10.采取非正常手段诉求的。 新沂市启明中学 2020年9月1日 |